招标公告
海林市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水发【2023】1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对海林市境内海林镇、山市镇及长汀镇治理侵蚀沟264条(大型沟10条;中型沟83条;小型沟171条)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治理。
2.2计划工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96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4建设地点:海林市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海林市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218.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7日9时至2024年2月1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水务局
电 话: ******
招 标 人:海林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戴先生
电话:0451-******转8009、8018
传真:0451-******转0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