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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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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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宁市红红餐具厂建设项目 |
东宁市绥阳镇 兴阳街与丹东—阿勒泰公路(G331)交汇处西南150m处 |
东宁市红红餐具厂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00m2,总建筑面积为2500m2。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一条木质筷子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杨木筷子375t。 |
******办公室等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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