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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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我局受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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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
受理日期 |
1 |
东宁市鸿基豆制品厂豆制品加工项目 |
东宁市东宁镇大城子村南(矿山小区东800米) |
东宁市鸿基豆制品厂 |
******有限公司 |
2024/11/2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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